日前,一起旷日持久的公司债务纠纷终于在大连仲裁委员会“一锤定音”。连达贸易公司负责人感慨地对仲裁员说:“幸亏仲裁是‘一裁终局’制度,如果再拖上几天,即使最后把欠款还给我,公司也早就倒闭了,员工也早就失业了,我还得替员工谢谢你们!”
仲裁作为疏导社会矛盾、协调社会利益的减震器、消化剂,是促进社会和谐、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。近年来,大连仲裁委员会着力打造“科学仲裁,和谐仲裁”服务品牌,坚持公正、专业、文明、和谐的目标,发挥仲裁独特优势,把仲裁文化贯穿于案件调解的始终,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走进大连仲裁委员会调解庭,一股交织着平和与理性的和谐氛围扑面而来。从陌生到了解,大连仲裁委员会日益得到社会认同,一个个社会矛盾在这里迎刃而解……
大连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,商事案件往往对裁决时间要求很高,这不仅要求仲裁员快速裁决,而且仲裁“一裁终局”的特点也要发挥得淋漓尽致,此次,连达贸易公司就尝到了甜头。
连达贸易公司与欣欣服装企业是多年的合作伙伴,后来服装企业改制,与其他企业合并成立集团公司,中断了与连达贸易公司的业务往来,其在改制前欠款近200余万元却迟迟未还。旷日持久的讨债将连达贸易公司拖到倒闭的边缘,几十名员工也人心慌慌,担心随时失业。
日前,连达贸易公司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仲裁庭在查清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为,根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企业合并的,由合并后的企业履行合同义务。据此仲裁庭很快对此案作出裁决:集团公司偿还连达贸易公司200余万元。仲裁制度的“一裁终局”特点使整个案件“一锤定音”,立即生效,集团公司随即偿还了200余万元欠款,连达贸易公司运转如常了。
仲裁中有唇枪舌剑,但更多时候像是在拉家常。相对而言,仲裁更有人情味,更自由灵活,更能照顾当事人的情绪,建立起解决问题的诚意和信任。拉家常式的调解,让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,达成和解,获得双赢。
王大娘卖了儿子的房子,却遭到儿子的坚决反对,为了解除合同赔付多少违约金,买卖双方相持不下。没办法,儿子打算把王大娘告上法庭,因为她无权处理儿子的房产。大连市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,多次约见买方,耐心地劝说他,如果非要求卖方支付高额的违约金,母子反目,对簿公堂,钱财事小,老人家如果病倒了,谁都不会心安的。话说得鞭辟入里,有理有情,买方终于被打动,最终,双方以赔付3000元调解解决。
今年上半年,大连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320件,其中调解和解案件228件,调解和解率71.3%,案件的自动履行率94.3%,及时化解大量矛盾纠纷,有效维护社会稳定